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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8 年 04 月 23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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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健康食品許可證展延登記 一、申請展延時限:原許可證到期前三個月內。 二、應檢附之書件、資料如下: (一)展延申請書乙份。 (二)原許可證正本。 (三)製造廠繼續製售之證明文件正本或產品原料成分含量表正本乙份。 (四)巿售產品各乙份。 說明: 1.巿售產品應已依健康食品管理有關法令規定完成標示。 2.每一不同包裝粒數之巿售產品均須檢附其樣品乙份。 (五)巿售產品標籤、外盒包裝及說明書各乙份。 說明:每一不同包裝粒數之產品均須檢附本項規定之資料;其說明 書之內容若均相同,則不須重複檢附。 (六)審查費。 三、展延申請案經審核符合健康食品管理法有關規定者,得准予展延最多 五年,逾期未申請展延或不准展延者,原許可證自動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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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許可證變更登記 許可證原登記事項變更者,包括產品中文或原文名稱、申請廠商名稱 、地址及負責人、製造廠名稱及地址、原料成分含量、包裝(內包裝 、外包裝或包裝數量)、委託製造者名稱及地址等項目,應檢附下列 書件及資料申請變更登記: 一、基本書件、資料: (一)變更申請書乙份。 (二)原許可證正本。 (三)變更登記資料表貳份。 說明:本項資料係針對登記事項變更,致須修改或重新設計標籤、 外盒包裝、說明書者。 (四)審查費。 二、其他書件、資料: 依變更登記事項須另檢附之書件及資料如下: (一)產品中文或原文名稱變更: 1.製造廠出具產品名稱變更之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2.切結書正本乙份。 說明:申請商應具結擬變更之名稱絕無仿冒或影射他人註冊商標 之嫌,否則除應自負法律責任及一切損失外並逕由本署公告註銷 許可證。 (二)申請廠商名稱、地址或負責人變更:變更完成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影本乙份。 (三)製造廠原登記名稱變更: 係指製造廠原登記名稱之變更。 1.國產產品應檢附變更完成之工廠登記證影本乙份。 2.輸入產品應檢附製造廠名稱變更之官方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四)製造廠地址變更: 1.門牌整編變更地址: (1)國產產品應檢附變更完成之工廠登記證影本乙份。 (2)輸入產品應檢附製造廠地址變更之官方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2.遷廠變更地址: 製造廠符合良好作業規範之證明文件。 說明: (1)國產產品應檢附符合本署所訂良好作業規範之相關製程管制資 料,必要時本署得進行現場查核。 (2)輸入產品應檢附原產國良好作業規範之法規全文、品管計畫書 及符合原產國良好作業規範之官方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五)原料成分含量變更: 1.製造廠出具原料成分含量變更之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說明:原料成分含量之變更以不影響產品之保健功效及安定性者 為限(如:風味、口味、色澤等),保健功效成分變更則依新案 申請辦理。 2.保健功效成分鑑定報告正本乙份。 3.一般營養成分分析報告正本乙份。 (六)包裝(內包裝、外包裝、包裝粒數、商標名)變更。 1.製造廠出具包裝變更之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2.內包裝材質變更應檢附保健功效安定性試驗報告。 3.樣品各乙份。 說明:每一變更之包裝應各檢附其樣品乙份。 (七)委託製造者名稱或地址變更: 委託製造者名稱或地址變更之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八)製造廠變更: 係指產品改由另一家製造廠產製或增列製造廠。 1.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取得許可證者,應檢附下列書件: (1)委託製造合約書(產品非委託製造者免檢附)。 (2)製造廠出具之產品原料成分規格含量表。 (3)保健功效成分鑑定報告(三批)及其檢驗方法。 (4)保健功效安定性試驗報告(三批)。 (5)製造廠出具之產品製程概要資料。 (6)良好作業規範之證明資料。 (7)產品衛生檢驗規格及其檢驗報告(三批)。 (8)一般營養成分分析報告(三批)。 2.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取得許可證者,應檢附下列書件: (1)委託製造合約書(產品非委託製造者免檢附)。 (2)製造廠出具之產品原料成分規格含量表。 (3)成分規格檢驗報告(三批)。 (4)保健功效安定性試驗報告(三批)。 (5)製造廠出具之產品製程概要資料。 (6)良好作業規範之證明資料。 (7)產品衛生檢驗規格及其檢驗報告(三批)。 (8)一般營養成分分析報告(三批)。 (九)保健功效宣稱變更: 本款係指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取得許可證後,擬變更原許可 證所登載之保健功效宣稱者。其辦理、所需費用及審查方式比照新 案申請,另應檢送原許可證正本。 經核准變更者,於原許可證上載明變更內容,不另加發新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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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許可證之轉移登記 許可證由甲公司轉移至乙公司,乙公司應備齊基本資料及下列文件申 請轉移登記: 一、甲公司同意許可證轉移至乙公司之經公證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二、製造廠出具同意乙公司銷售之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三、原許可證正本。 四、審查費、證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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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許可證遺失補發 許可證遺失,應備齊基本資料及下列文件申請補發: 一、申請廠商出具之切結書。 二、審查費、證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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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許可證污損換發 檢附下列書件、資料向本署申請換發: 一、申請書乙份。 二、原許可證正本。 三、審查費、證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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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注意事項 一、外文文件或資料非屬英文者,須檢附立案翻譯社出具之中文或英文譯 本。 二、申請健康食品許可證變更登記及有效期限展延所需之各類申請書表, 請由網際網路下載(網址:www.doh.gov.tw 下載專區)使用。 三、申請時請隨案檢附審查費匯票(受款人:行政院衛生署)掛號郵寄送 件,或至本署服務台繳交後,再交由食品衛生處收文掛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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