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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 上午 12:00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二條附表一及第四條附表三修正草案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7月2日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021400396號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二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新增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十一類科)及第四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新增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十一類科)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
三、前開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民國102年7月8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表示意見(傳真:02-22366540,e-mail:000304@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二條附表一及第四條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第二條附表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新增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十一類科)修正草案對照表
第四條附表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新增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十一類科)修正草案對照表

 

公職營養師應考資格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營養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營養諮詢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公職食品技師應考資格: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食品技師證書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具有二年以上由受聘單位開立具經濟部公司或工廠登記之食品業實務經驗或公務機關食品衛生相關實務經驗之食品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日期

102/7/2 上午 12:00

標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二條附表一及第四條附表三修正草案

內容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72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021400396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二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新增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十一類科)及第四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新增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十一類科)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

三、前開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民國10278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表示意見(傳真:02-22366540e-mail:000304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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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二條附表一及第四條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第二條附表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新增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十一類科)修正草案對照表
第四條附表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新增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十一類科)修正草案對照表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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