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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上月舉辦【營養師】考試制度改進專家諮詢會議,當天會議結論為,不應該以科系組、學位學程名稱,作為專業養成認定標準。
考選部昨預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參考美國等國家之作法,恢復學分制應考資格,基於深化營養師專業發展,以台灣營養學會彙整國內各學校課程後所提出【60學分】作為標準,相較過去只要20學分,學分大幅增為3倍。往後凡修習過應考人都可報考營養師考試。
考選部將預告至7日,期間也會發函向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詢問意見,考選部盼最快可趕在明年7月第二次營養師國考實施新制,以便應屆畢業生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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