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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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約用營養師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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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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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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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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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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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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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條件: 1.大學以上營養學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營養師證書資格,具醫院或護理之家經驗者尤佳。 3.具創意服務,服務品質改善及自動自發自費進修學習之精神。 4.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工作項目: 1.住院病患食譜編擬、膳食調配 2.住院、門診病患及家屬營養指導 3.護理之家住民營養評估及個別營養設計 4.HACCP委外廠商廚務稽查管理事項 5.營養管理之策劃及研究改進事項 6.與醫護人員聯繫及解決病患飲食之事項 7.醫院評鑑及護理之家評鑑等作業 8.配合本院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無菸醫院、健康促進醫院、傳染病防治…等) 9其他交辦事項 應徵方式: (一)有意者請備妥:履歷表、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照及證明影本各乙份。 (二)請將上列資料於102年9月24日前,掛號逕寄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人事室侯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名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談(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三)聯絡方式:05-3790600#507 侯小姐。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公開徵才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及處理聲明如下】 (一)特定目的: 基於本院公開徵才之需要,為人事行政管理。 (二)蒐集項目: 依履歷表上所載應徵者之個人相關資料欄位,包含應徵者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血型、身分證統一編號、現居地址、戶籍地址、電子信箱、聯絡電話、教育程度、經歷、語言能力、電腦技能、自傳、希望待遇等相關資料。本院人才資料庫暫存作業需要,並就委任或僱傭關係決定等後續處理,為通知或契約關係之要約或承諾等作業項目為蒐集。 (三)使用範圍: 除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或屬應徵者可公開蒐集資料,或應徵者前曾提供特定第三人【如政府機構就業網站或人力銀行網站等】蒐集外,應徵者個人資料僅供本院內部徵才業務使用。 (四)使用期間: 應徵者個人資料自本院蒐集日起保存4個月,逾左列保存期限期後,本院即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之。惟相關法令,另有保存期限規定者,從其之。 (五)未完整及確實揭露時: 本院申請表上所有填載項目都是應揭露事項,應徵者若未完整及確實填寫,可能會造成本院無法辨識應徵者身分及通知招募相關資訊,或無法評估是否符合本院招募條件等。 (六)查閱、請求複製本、更正資料、要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 除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若您需要執行以上權利,請致電:本院人事室(05-3790600轉207或507)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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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連結:
http://www.puzih.mohw.gov.tw/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營養師聯絡電話:05-3790600轉247
手機:0911-621-396
[謝謝林纓老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