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年可能會有兩次高普考。一月公布實施的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案規定,公務機關選用人才時,可限定報考者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或工作經驗,但今年高普考已來不及適用。考選部長董保城說,為了早日落實有利於國家用人的法律,考選部打算為有證照人員,加辦一次高普考。

董保城說,考選部將提出規畫案,報請考試院院會討論,院會同意就可實施。若一切順利,預計九月開始報名,十一月可加考第二次高普考。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已於一月廿三日經總統公告生效,規定「具有與類科相關之工作經驗或訓練並有證明文件」,可列入應考資格。

未來公務機關可根據各自用人需求,招考具有專門職業證照或工作經驗的人,此部分將另外開缺,考題及錄取方式都與一般考生不同。希望多一點具專門證照的人士擔任公務員,提升公務員的實務技能。

由於今年高普考三月就報名,已來不及適用;考選部規畫,在七月的高普考之外,再針對有專門證照的考生加開一次高普考。

考選部舉例,目前各地衛生局、所,因為不是醫療機構,無法進用醫事人員,卻肩負監督地方醫療院所之責;未來將在相關類科挪出缺額,限定招考具有藥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等專業證照的人,以解決各地衛生局、所用人需求。

考選部規畫,未來高普考部分類科,可分成一般組及證照組,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黃慶章指出,證照組應試專業科目擬由目前的四至六科減為二科,試題將強調實務性;並可加考口試。不過,考選部表示,證照組的名額應不會超過該類科的總數兩成。

公務人員考試法原本限定,只有相關職業法(如建築師法)有規定,才能將具有專技證照,當成公職考試的應考資格,目前只有公職建築師、獸醫師、法醫師、社工師等四種公職類科;未來只要用人機關有需求、經考選部審核即可。

【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全文網址: 有證照者 11月另有高普考 - 高普初考 - 公職考試 - udn文教職考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3308#ixzz2Mj8HGybC
Power By udn.com

 

加考二次高普考 有工作經驗、專業證照吃香

 

過去證照無用論,現在一照在手希望無窮,還能搶鐵飯碗當公務員,今年可能加考第二次高普考,考選部針對具有「專業證照」和「有工作經驗」的考生,在11月加考第2次高普考,考選部希望此舉,能為公務機關進用專業人才。

 

手上有證照的人,現在也有機會擠入公家門,考試院已經決定,針對有持有專門證照的考生,再加開一場高普考,9月報名11月舉辦大考,但要求的證照類別可是有限制,業者統計,目前律師、檢驗師等四類熱門證照,每年超過5萬名考生錄取,其中律師證照最夯,但錄取率只有9%,讓考生直呼考照好難。

 

未來高普考試大變動,可能分為一般組和證照組,想搶鐵飯碗的考生們,可要多注意了,考選部表示,所謂證照組高普考,像是公立衛生局的護士,就希望晉用具有證照的醫事人員。

 

「未來針對(證照)的考試,有這樣的大量需求的話,針對這樣專業技士人員的考試的話,是他們來講是一個利多,證照的話變成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過去證照無用論,現在一照在手希望無窮,連要當公務員,有專業證照,也獨享優勢。

 

 


資料來源:

東森新聞 – 2013年3月1日 下午5:2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尚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