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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引發食品中毒的病菌 - 肉毒桿菌(Clostridium botulinum)

肉毒桿菌屬革蘭氏陽性,嫌氣性桿菌,周邊有鞭毛,具運動性,多分布於土壤、海、湖川之沙泥中,在缺氧狀態下易培且產生毒素。

各種毒素及中毒情形

此類中毒是因肉毒桿菌所產生的毒素而造成,其毒素可分為七型 (AG),造成人類食品中毒最常見的是ABE等型,此類中毒致命率占所有細菌性食品中毒的第一位。

 

各型肉毒桿菌毒素中毒情形

罹患動物

中毒媒體

發生最多地帶

備註

A

人、雞

加工不良之罐頭魚類、肉類

北美西部、蘇俄

 

B

牛、馬、人

肉類加工品,(尤其是豬肉類

法國、挪威、北美東部

 

C(CαCβ

家禽

牛、馬、食肉類

腐肉、豬肝、鯨肉

北美西部、加拿大、南美洲、南非、澳洲
澳洲、南非、歐洲、北美日本

 

D

腐肉

南非、澳洲

 

E

魚類、燻製品水產、哺乳類

日本、加拿大、北美、阿拉斯加、蘇俄、瑞典、丹麥

 

F

自製肝醬及香腸

丹麥、北美西部

病例較少

G

不明

阿根廷、瑞士

由人類屍體中分離出此菌

 

中毒症狀

潛伏期12-30小時,發病期3-7天,主要症狀為神經麻痺,特異症狀有視力減退、複視、撞孔散大、眼皮下垂等眼部症狀及言語障礙、吞嚥困難、唾液分泌障礙、口渴等。初期雖會出現嘔吐、噁心等胃腸炎症狀,但在數小時內會消失,繼而有腹部膨脹、便祕、四肢無力、虛弱等現象,但神志一直清醒,重症者會因呼吸障礙而死亡。AB型多於4-8日內死亡,E型多於2 日內死亡,但如能生存10日以上且未引發併發症者,應不會有生命危險。

 

中毒條件及原因食品

攝食污染該類毒素之食品而引起。如有下列情況時,均可能產生肉毒桿菌毒素。

1.

食品加工過程中,混入菌體或芽胞,且殺菌條件不足。

2.

在低酸嫌氣狀態有利該菌生長的條件下,放置了足夠的時間。通常以低酸性罐頭 (含鐵罐、玻璃罐) 食品、香腸等加工品為主要原因食品。

 

預防方法

食品製造業者應注意避免肉毒桿菌毒素的產生,故食品加工過程中應注意:

1.所用的食品原料應充分洗淨,除菌。
2.
香腸、火腿類應注意亞硝酸鹽的添加量是否均勻。
3.
低酸性罐頭食品應充分殺菌。

消費者則應注意食品在食用前「應充分加熱」(至少應在 100,加熱 10分鐘)

 

資料來源:食品資訊網。

http://food.doh.gov.tw/foodnew/MenuThird.aspx?SecondMenuID=13&ThirdMenuID=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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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尚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