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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調合油?
調合油是將2種或2種以上的油脂,由不同比例調配製成。調合油應在外包裝中標示出來,而各項油脂依含量多寡應由高至低依序標示。
國內油品的標示原則?
1.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應完整標示,且食品品名應與本質相符,如宣稱100%橄欖油品,即不得摻雜其他油品混充;內容物並應依各別內容物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之,如係使用調合油品,即內容物須由高至低依序展列各種油脂名稱。
2. 依據同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原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衛生福利部於99年9月20日訂定「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標示,並自100年3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生效。其標示規定:
(1) 屬調合油者,應於外包裝明顯易見處,標明「調合油」字樣,且其字體長寬各不得小於6公厘。
(2) 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僅可以2種以下(含2種)油脂名稱為品名。
(3) 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中只宣稱1種油脂名稱者,該項油脂需佔產品內容物含量50%以上。
(4) 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中宣稱2種油脂名稱者,該2種油脂須各佔產品內容物含量30%以上,且油脂名稱於品名中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排列之。
(5) 花生油為我國特有之調合油,且與其他植物油調合後,仍可保有獨特風味。為符合國人飲食習慣,其命名方式得不依本規定辦理,但仍應於品名中加標「花生風味調合油」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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