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職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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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職系 |
無 |
職稱 |
契約營養師 |
官等職等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 |
臺北榮民總醫院營養部 |
上網期間 |
即日起至103年8月1 日止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 須具大學食品營養系、所畢業學士學位以上學歷,且具營養師證書。 專長為臨床營養及膳食供應與管理。 具醫院工作經驗至少1年(含)以上尤佳。 具電腦程式設計、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具英檢中級考試及格或托福考試證明尤佳。 |
工作項目 |
1. 病患訪視、營養評估、營養支持、營養諮詢與衛教。 2. 膳食設計、膳食供應與管理。 3. 協助專案研究計畫資料收集及分析。 4.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報名甄試注意事項 |
報名方式:報名表請由本院http://www.vghtpe.gov.tw/公告事項/徵才公告網頁下載,採通訊報名。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12)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台北榮民總醫院營養部,信封右下角請註明「應徵契約營養師」。 應繳交證件(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填妥之報名表附照片、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影本(大學以上者須同時附大學成績單影本)、身份證正反影本、營養師證書影本以及個人親筆自傳(600字以內)。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3年8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甄試方式:經審核資料齊備且符合資格者,以電話通知筆試,筆試含「臨床營養」及「膳食製備與管理」兩科,每科成績達60(含)分以上者,逕行通知口試及實作測試。未依規定辨理致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恕不受理退件及函復。 甄試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中正樓1樓)營養部營養講堂;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應試,未帶者不得應試。 甄試科目:筆試50%、口試及實作測試50%。 筆試日期:103年8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錄取通知方式: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公告於台北榮民總醫院網頁。 錄取者將依甄試成績排序,於三個月內進用。 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02)2875-7472 林小姐。 |
相關簡章:http://www1.vghtpe.gov.tw/conscribe/index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