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師()營養師

有效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21215日中午12時截止

考試日期:時間:1021220日(星期五)

 

應考資格:

  1. 公立或私立大學或以上食品營養系、所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2. 具中華民國營養師證書

  3. 曾任醫學中心營養師工作,學士滿二年、碩士滿一年以上,其他等級醫院各加一年(學士滿三年、碩士滿二年以上)

工作項目:

膳食供應與管理、門診及住院病人營養照護、社區營養等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http://www1.vghtpe.gov.tw/conscribe/indexb.htm

https://skydrive.live.com/view.aspx?cid=FC26A1EA86407D9F&resid=FC26A1EA86407D9F%211026&app=Word&wd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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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尚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