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營養師    築夢踏實

高立補習班    全新循環開課 

高立公職營養師  課程規劃      102,12

公共衛生政策

(包括食品營養

及衛生安全)

1.公共衛生政策

**公職營養師專業科目

**論述營養公衛政策方針

2.公共衛生營養

3.食品衛生安全

行政法、食品營養

及其相關法規

1.行政法

**著重食品營養相關法規

**統合歸類繁複法條整理

2.食品法規

3.營養方面法規

考前重要主題複習

配合時事考前答題技巧強化

 

公職營養師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營養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營養諮詢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公職營養師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

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筆試免列考普通科目。

一、公共衛生政策(包括食品營養及衛生安全)

二、行政法、食品營養及其相關法規

公職營養師課程規劃.jpg  

  

類別:技術

職組:衛生技術

職系:衛生技術 

類科:公職營養師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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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尚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